Statutes of the Confraternity of the Holy Rosary

of the Blessed Virgin Mary

 

第一章:玫瑰經善會

1. 本質:

1.1. 玫瑰經善會Confraternitas Ssmi. Rosarii Beatae Virginis Mariae是一種為了發揚玫瑰經的神修生活所組織的善會。

1.2. 如一種「信仰團體」,這些信友渴望與聖母瑪利亞活出在基督內的友愛,並且願意在他們的信仰生活中全心付出,以及在使徒工作中彼此協助。

1.3. 使他們成為一種具體又特殊的團體就是頌唸玫瑰經。有如一種祈禱方式;靈修的泉源,和使徒傳教的推動力。

2. 宗旨:

2.1. 玫瑰經善會的基本宗旨就是以默禱玫瑰經的奧蹟推動會員過一種更基督化的生活。從此之後,便是一種玫瑰經的使徒工作了,根據道明會會憲第152條,此善會亦參與了本會的使徒事業。

2.2. 玫瑰經是「福音成為祈禱」:透過聖母瑪利亞,玫瑰經介紹給我們基督生命的奧蹟,照耀我們,使我們日益精進的效法耶穌。我們可以說玫瑰經使我們的生活更福音化。

2.3. 玫瑰經善會也有另一種使命,那就是以玫瑰經的神修來養育我們的生命:

在天主子民中,提昇玫瑰經的恭敬祈禱。

推動頌唸玫瑰經的良善習慣。

宣傳這種恭敬聖母的方式。

2.4. 頌唸玫瑰經本身就是一種使徒工作:為人類的一切需求而祈禱,尤其是為教會福傳的事業。

2.5. 依照各地方的狀況和需求,每一善會團體可以增加其他活動,但不可減輕改變這善會的基本性質。

3.團員利益和特權:

3.1. 每一位團員參與在自己的地方團體裡,如同在世界各地的團體,從每一位團員所付出的精神來滋潤它。

3.2. 去世的團員也是本團和整個道明會為亡者所獻上的追思者。

3.3. 玫瑰經善會享有教會所賞賜的大赦(法典995)。

3.4. 玫瑰經善會是一種團體,每一位團員得體貼的關心他人而幫助他們;以喜悅和希望的心來支持以及鼓勵他們向前。這種友愛的幫忙必須要包括人類生命的每一項。效法聖母的榜樣,每一位團會員要以仁愛和見證的精神去實施這種義務。

3.5. 每一個玫瑰經善會,優先享有以隆重和傳統的儀式慶祝玫瑰聖母的佳節。

3.6. 每一個玫瑰經善會,可以透過神師為自己支團設定特別的日子或具體的恭敬聖母的方式,尤其是在每年的十月—玫瑰聖母月。

4.團員的義務:

4.1. 每一位團員都應該要在每一週頌唸玫瑰經的三部份。並且為其他團員以及遺亡團員的意向祈禱。

4.2. 每一位團員得參加善會所安排的祈禱會或靈修培育活動。這種活動是為了保持這善會的活力和精神。

4.3. 在每一個月所召開的會議中,必須安排足夠的時間討論本會行政問題,但是絕不可以免祈禱和靈修培育的時間。

4.4. 本團祕書要召集會議,負責會議記錄;每次記錄有指導神師,以及一位議員簽名蓋章。

 

第二章:善會的內在生活

1.玫瑰經與福音

1.1. 玫瑰經如一種默觀基督一生奧蹟的祈禱方式。它會引導我們去更了解福音,因此玫瑰經是「福音成為祈禱」,一種福傳的工具和方式。

1.2. 玫瑰經使我們在福音的光照之下,體會和吸取天主的奧祕。

1.3.善會會議步驟:以福音和玫瑰經為中心~

恭讀福音

解釋研究和反省所讀的福音

分享天主的話

一起頌唸玫瑰經

2. 祈禱的方式和節奏:

2.1. 在頌唸玫瑰經的時候、要避免慌張和快速的祈禱:要讓時間和空間去營造默想的心情。

教宗保祿六世曾說過:「我們重複『聖母經』有如在編織網底,使我們能夠發展到去默想每一項奧蹟。唸玫瑰經的性質就是要求一種平靜的節奏,一種沉思的滯流,來昇華這種默觀祈禱。」

2.2. 為了更積極的默想,我們有時可以藉著一些加在聖母經後段的短詞,使我們牢記我們正在默想的奧蹟。

2.3.,我們可以利用其他的方式使這種祈禱會更生活化,有利於每個人;但一定要保持玫瑰經的基本結構。

3. 聖母瑪利亞在團員心中的角色

3.1. 一切恭敬和祈禱,如同一位信徒的生命中心是基督,藉著基督,在聖神內往天主父那裡去。我們唸玫瑰經時,可使我們一生更加集中於基督:隨著聖母瑪利亞來默想耶穌基督的生命,死亡和復活的奧蹟。

在天主的神聖計劃之下,瑪利亞─自從耶穌取肉身成人,直到祂為人類救贖─都有著親密的關係。瑪利亞也跟教會的奧體密不可分:因為教會就是基督奧體的延續。

3.2. 一位團員,是被召去活出他基督徒的生活;以恭敬聖母的角色去實現這使命,如同宗徒聖若望把聖母接納到他家中一樣。

教宗保祿六世又說:「在唸玫瑰經時,我們透過那最接近上主人的心,默想基督生命的奧蹟。」

「願我們跟瑪利亞,那充滿信德的婦女一起祈禱:她教導我們兩個基本而重要的態度:聆聽和接納天主的話。她也幫我們去依賴天父」。

「我們唸玫瑰經的時候,重複『聖母瑪利亞』這一句時,我們以信任的態度把我們託付在她手裡。」

3.3. 在每一支團會議召開時,要有聖母瑪利亞的聖像,代表她靜默的母佑跟團員同在,如同她跟門徒們一起等待著所盼望的聖神。

 

第三章:玫瑰經善會的成立和管理

1.善會的成立

1.1.玫瑰經善會可以在任何聖堂或公開的小聖堂成立。如果那裡有道明會團體,省會長或是他指定的人可以在本會會院、會所或聖堂成立這善會。

1.2.如果當地沒有道明會的組織,或是要在其他不屬於修會管轄的教堂成立善會時,根據教會法典第312.2條,先要有當地主教書面的准許,省會長或被指定的人才可以在此地建立善會。

1.3.在向地方主教申請成立善會的信函中要很清楚的列出:教區,地址,要成立善會的教堂,善會未來的神師,以及成立善會的領導人(最理想的是一位道明會士)。這信函得要有主教書面上的同意字樣,並代轉至道明會存檔備查。

2. 接受和登記新團員

2.1.指導神師或被省會長所指定的任何聖職人員,都可以接受新團員,若沒有其他團員的反對。

2.2 任何基督信徒願意活出玫瑰經的神修,以及願意跟其他團員過友誼和共融的生活,都歡迎加入這善會。

2.3. 那些由於身體殘障的因素不能參加善會的活動,也可以加入善會。唯一條件就是他們必須願意活出善會的精神。

2.4. 被接受為玫瑰經善會的團員之後,善會祕書必須要在「善會冊」Liber Confraternitatis上登記他們的名字,並有指導神師簽名或蓋章認可,善會也可以分給每一位團員一張團員卡。

3.指導和管理

3.1.每一個支團要有一位指導神師。如果當地有道明會的組織,那道明會省會長可任命一位屬於本會人員當指導神師;這指導神師可以是神父,會士,修女或平信徒來擔任。如果當地沒有道明會,指導神師可以是一位教區司鐸,省會長要任命他成為善會的指導神師之前,必須要有當地的主教允許才行;而且省會長也得書面上任命。

3.2.理想上,每一支團得要有自己的神師,但是如果必要,指導神師可以當很多支團的負責人。在具體的時期內,這指導神師,為了發展善會成長,可以委派一些任務給其他的司鐸,會士,修士,獻身者(或修女)甚至平信徒,但必須要報告給省會長。

3.3.指導神師的任務和權力:

支持和推動善會的精神

監督避免可能性的變質

培育團員有玫瑰經的神修

指導會員具體從事使徒工作

負責所有支團的禮儀慶典,特敬活動等等。

3.4. 根據教會法典,善會支團的財務管理是要有平信徒自己去處理,任命一位財務實行這任務。支團所收到的現金或奉獻是為了推動恭唸玫瑰經、亡者追思活動、支持支團的善業工作等等。

3.5.團員要以每一位的基督生活,玫瑰神修和使徒的熱忱為原則,選支團行政委員會。委員會成員有主席,祕書,財務,以及三位議員。

3.6. 支團主席和祕書任務是有四年的期限,財務和三位議員各有三年的期限;期滿可以連任,為了維持整個組織工作的完整,最好不要同時換任全部成員。

 

 

第四章:慶典

1. 慶典的宗旨:

1.1. 玫瑰經善會宗旨之一是恭敬玫瑰聖母;因此每支團必須要有:

慶典的地方

一尊至聖玫瑰聖母像

1.2. 慶典目的:

激勵團員的精神和靈修熱忱

召集眾人,成為一種使徒工作的好方式

強調恭敬聖母的重要性

1.3. 玫瑰經善會要重視玫瑰聖母的慶典。在每一年教會指定的恭敬聖母期間:如五月(聖母月),特別是在十月(玫瑰月)推動恭唸玫瑰經的善習。

1.4. 在現實的許可之下,支團應該參加其他一般恭敬聖母的盛大活動,特別是紀念玫瑰聖母活動,支團可帶著本善會的旗幟。

1.5. 玫瑰經善會的每一支團要在祈禱和追念中,想起已亡的團員。每支團得可自行選擇為亡者所舉行的善業。

 

 

第五章 玫瑰經善會的未來的方向

1.使徒性和福傳性

1.1. 玫瑰經善會─以它的特質和身份,進入地方教會,必須回應教會的需要,因此,參與教會生活。

1.2. 玫瑰經善會─以它所付出的使徒精神,在地方教會生活中,成為創新和鼓勵的力量。

1.3. 玫瑰經善會─如一種基督徒的善會,在祈禱中,有邁向福傳工作的重要任務。

1.4. 玫瑰經善會─是宇宙中的酵母,透過公教會的家庭和社會觀念的管道,團員得身體力行在現代家庭和社會問題中起聖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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