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烏斑諾四世說:「玫瑰經為教友賺來每日的新恩」。

希斯篤四世說:「玫瑰經日助長天主和童貞瑪利亞的光榮,而清除一切的災禍」。

教宗良十世說:「玫瑰經是相反異端邪說的武器。」

教宗聖碧岳五世說:「藉傳揚玫瑰經的敬禮,教友能更熱心於默禱中,使他們的祈禱成為熱切的,使他能脫去舊人,穿上新人,異端邪說的陰影得以消除,公教信德的曙光能再璀燦於人間。」

教宗良十三世解釋唸玫瑰經的兩個原因:首先是在人們的生命過程中遭受困難時的一種鼓勵:「在玫瑰經中,我們可找到有力的鼓勵」。其次,它可幫助我們保守我們的信仰的方法之一。「我們希望熱心教友們注意玫瑰經的益處,它是孕育我們的信仰,而且使他(或她)免受危險,因此他被稱為玫瑰教宗」。

故教宗良第十三世,從1883年至1898年,十年中曾先後發出十封通諭,專講論玫瑰的敬禮和玫瑰經的神益,神學家稱之為「聖母學的金言」。

1883年發表《最高宗徒之職》Supremi Apostolatus 通諭,頒定十月為聖母玫瑰月。

1884年頒《去年》Supremi Anno通諭,囑教友虔誦玫瑰經。

1891年頒《十月》Octobri Mense 通諭,囑念玫瑰經以保護信德,發揚祈禱和補贖的精神。

1892年頒《光榮天主之母》Magnae Dei Matris誦諭,囑唸玫瑰經以挽救頹喪的信德。

1893年頒《神聖的愉快》Laetitiae Sanctae誦諭論玫瑰經為當代三大弊病救藥。

1894年頒《常常欣榮》Jucunda Semper通諭,論怎樣唸玫瑰經,依靠諸寵之中保。

1895年頒《信友的救助》Adjutorium Populi通諭,論供唸玫瑰經的神益。

1896年頒《依持孝愛》Fidentem Piumque通諭,論公念玫瑰經的神益。

1897年頒《至尊童貞》Sanctissimae Virginis通諭,介紹玫瑰善會論玫瑰經的美妙和靈奇。

1898年頒《久歷時日》Diuturni Temporis通諭,論玫瑰的神益一大赦。又在同年十二月二日頒《最先》Ubi primum誦諭,規定聖母玫瑰善會的會規和其特恩。

然以後的教宗對玫瑰經文沒有頒發專題宏論的通諭,但在他們的牧函和言論上,都可以找到不少歌頌玫瑰經的字句,又歷代的教宗頒發大赦與誨唸玫瑰經的人,都是鼓勵我們對玫瑰經文的愛心。

教宗本篤十五世(1914至1922年)正處於第一次世界大戰之際,他認為唸玫瑰經可使世界得到和平。這正如聖母在葡萄牙的法蒂瑪,對三位兒童所說的:「每日唸玫瑰經,以得世界的和平(1917年)。」

教宗碧岳十一世於1937年頒《艱難日重》,Ingravescentibus Malis通諭,論玫瑰經的神效。

教宗碧岳十二世(1939至1958年)認為唸玫瑰經可以保護家庭:「沒有比每日唸玫瑰經更能得到天主的祝福的家庭的」。

梵二的文獻雖然沒有提到玫瑰經,但在1974年教宗保祿六世公佈「敬禮聖母瑪利亞」勸諭,可說是梵二大公會議後有關聖母最重要的文件,引導教會更有正確,更有大公精神,去恭敬聖母。在這勸諭中,教宗鼓勵教友恭唸玫瑰經,去效法她慷慨,信仰服從,以及福音真福的精神。

教宗碧岳十二世於1950聖年頒發致普世神職界的著名通諭上,也曾特別訓示一總司鐸該特別敬禮童貞聖母,以最大的熱忱去每日誦唸玫瑰經,誦唸時該默想救主的言行,使能藉聖母而到耶穌臺前。

1965年四月三十日,教宗保祿六世(1963至1978年)在《五月聖母》Mense maio的通諭中,鼓勵信友們求聖母一和平之后保護,他也特別強調玫瑰經的重要性說「此經文對聖母來說是可愛的,而且歷代教宗很推薦之。」

自梵蒂剛第二次大公會議以來,教會自內部改革,因而引起了一些人對教會傳統敬禮起了疑。

梵二的文獻雖然沒有提到玫瑰經,但在1974年教宗保祿六世公佈「敬禮聖母瑪利亞」Marialis cultus勸諭,可說是梵二大公會議後有關聖母最重要的文件,引導教會享有正確,更有大公精神,去恭敬聖母。在這勸諭中,教宗鼓勵教友恭唸玫瑰經,去效法她慷慨,信仰服從,以及福音真福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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